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定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4:00
(二)会议地点:西宁农商银行总行三楼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205号)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五)会议召集人: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董事会
(六)出席会议对象:
1.2018年3月1日登记在册的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2.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草案)》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草案)》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三年发展规划(草案)》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股东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回复回执单进行登记。
(二)登记起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8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登记地点:乐都三江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乐都区碾伯镇西关大街怡春路2号)。
     四、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3:3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部门:乐都三江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刘  岩    刘  娟
      电话(传真):0972-8691087
   0972-8691699(传真)
      邮编:810700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回执单(格式)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