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20日审议通过《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3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本行董事长李玉英、行长马严峰、会计财务部总经理张旦霞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机构全称: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许可证号: S0003H363210001 .
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 .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怡春路2号 .
董事长: 李玉英 .
行 长: 马严峰 .
※3 股本及股东情况
3.1股本情况
报告期末股份总额10000万股,其中:法人股7350万股,占总股份的73.50%;自然人股2650万股,占总股份的26.50%。
3.2 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0户,其中法人股东4户,自然人股东6户。
3.3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动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元) | 持股比例(%) | 当年股权 变动情况 |
1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50 | 60.5 | 无 |
2 |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0 | 4.5 | 无 |
3 |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0 | 4.5 | 无 |
4 | 青海世全湟水河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 400 | 4 | 无 |
5 | 傅金成 | 700 | 7 | 无 |
6 | 王学刚 | 450 | 4.5 | 无 |
7 | 陈春水 | 400 | 4 | 无 |
8 | 范林妹 | 400 | 4 | 无 |
9 | 陈赞 | 350 | 3.5 | 无 |
10 | 谢国良 | 350 | 3.5 | 无 |
合计 | 10000 | 100 |
※ 4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单位名称及职务 |
李玉英 | 董事长 | 女 | 51 |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董事长 |
马严峰 | 董事 | 男 | 38 |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行长 |
张智贝 | 董事 | 女 | 34 |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
曹海雯 | 董事 | 女 | 51 | 上海华善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学刚 | 董事 | 男 | 60 | 青海宁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从人众 | 监事长 | 男 | 46 |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监事长 |
石金梅 | 监事 | 女 | 42 | 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陈 赞 | 监事 | 男 | 42 | 西宁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董事变化情况:
经2021年5月27日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职工大会、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选举,李玉英当选为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职工董事、董事长。2021年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核准职工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海东银保监复﹝2021﹞33号),2021年8月4日正式任职。
经2021年9月3日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职工大会会议选举,马严峰当选为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职工董事。2021年1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核准职工董事任职资格(海东银保监复﹝2021﹞47号),2021年11月9日正式任职。
报告期内监事变化情况:
经2021年9月3日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职工大会、二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选举,从人众当选为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职工监事、监事长。2021年9月18日向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报备监事长任职资格,2021年9月22日正式任职。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
经2021年9月15日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聘任马严峰为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行长。2021年1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核准行长任职资格(海东银保监复﹝2021﹞48号),2021年11月9日正式任职。
4.3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我行员工41人,在编员工35人,劳务派遣6人。中高级管理人员11人,一般员工24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30岁以下员工12人;全行硕士学历1人,本科学历27人,大专学历9人。具备银行相关专业职称人员3人,其中中级职称2人。
※5 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发挥“三会一层职能”,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职能、监事会风险控制职能逐步增强。
5.1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等9项议案。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律师现场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 关于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现有 5名董事,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决策了事关本行可持续发展的 18项议案,董事会下设消保委员会,未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本行全体董事忠诚、勤勉尽职。
5.3 关于监事、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研究了 9项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本行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监督。监事会未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会办公室。本行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对决策和表决结果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提高本行治理主体的运作效能。
5.4 关于高级管理层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始终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围绕我行发展战略,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根据行内经营目标,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基本完成了经营任务。
5.5 关于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发放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5.6 关于消费者权益工作
报告期内,我行营业网点数2个,离行式自助银行1个,全年累计投诉案件16件(其中吞卡类投诉13件、业务类投诉3件)。
消费者权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机制方面:
(1)将“消保计划”列入我行年度总计划中重要地位,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
(2)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由综合事务岗直接负责,目前我行由1人专职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定期对全行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2个课时;
(3)为应对重大群体事件及消费者投诉情况,专门成立了金融消费者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二)义务履行方面:
(1)对员工严格要求依法履行对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应有的保障。
(2)个人经融信息安全方面:建立并完善了个人金融信息内控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纳入日常管理。在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保管过程中严格要求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实现统一管理、纳入档案管理制,目前没有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事件,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涉及互联网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落实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将网络风险点定期整理分类,做好相应的处置预案。
(3)个人账户信息安全方面:建立健全个人账户信息安全保护内控制度,纳入日常运行机制。在个人账户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存管理中严格要求相关制度运行,落实个人账户信息安全保密原则。开通了账户管理系统,设置了二级操作员、三级管理员,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结算管理办法》,实行备案、核准并建立开销户台账。与兴业银行之间的核心系统、信贷系统、后督系统签订了合作协议、保密协议,落实风险评估和监督情况。
(三)争议处理方面: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客户满意度调查簿”、“客户投诉登记簿”、“投诉热线”等已上墙,并建立了客户投诉处理台账;
每月、季按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客户投诉分类统计表,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虚报、瞒报,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向上级部门第一时间汇报的制度。
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工作报告另行在官网披露。
※ 6董事会工作报告
6.1 2021年工作概述
2021年,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经济金融政策,切实履行《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内控管理,大力拓展业务,使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报告期末,我行资产总额29005.51万元,负债19649.01万元,所有者权益9356.50万元,实现收入1246.39万元,各项支出1671.55万元,当年亏损-437.3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676.56万元。不良贷款率3.31%。
6.2 风险管理
6.2.1信用风险
本公司建立了一套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体系,按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风险水平设定授信额度,并决定所需的抵押物价值或担保的水平。有关的风险评估流程包括客户调查、风险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贷款审查及贷后监控等环节。此外,本行对客户提供的担保,适用同样的风险控制程序及政策来降低风险。一般会与担保单位签订担保协议,以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减低和控制信用风险。
按各项分类列示如下:
(1) 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个人贷款和垫款 | ||
其中:住房按揭贷款 | 8,032,341.00 | 3,160,527.58 |
个人生产及经营性贷款 | 114,898,504.12 | 89,367,125.42 |
小 计 | 137,413,058.04 | 108,617,743.87 |
公司贷款和垫款 | ||
其中:贷款 | 37,307,355.57 | 31,206,639.95 |
小 计 | 37,307,355.57 | 31,206,639.95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9,251,567.25 | 7,500,000.00 |
合 计 | 165,468,846.36 | 132,324,383.82 |
(2)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信用贷款 | 65,835,688.29 | 23,454,734.92 |
保证贷款 | 34,508,993.68 | 31,917,394.25 |
抵押贷款 | 74,085,731.64 | 83,768,795.34 |
质押贷款 | 290,000.00 | 683,459.31 |
小 计 | 174,720,413.61 | 139,824,383.82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9,251,567.25 | 7,500,000.00 |
合 计 | 165,468,846.36 | 132,324,383.82 |
(3) 按行业方式分布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农、林、牧、渔业 | 42,395,675.80 | 24.26% | 18,902,902.90 | 13.52% |
制造业 | 6,790,479.62 | 3.89% | 6,318,719.51 | 4.5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64,625.87 | 0.21% | 218,171.12 | 0.16% |
建筑业 | 6,882,869.87 | 3.94% | 7,963,830.38 | 5.70% |
批发和零售业 | 24,506,713.67 | 14.03% | 29,269,340.20 | 20.9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7,427,412.63 | 4.25% | 3,738,089.09 | 2.67% |
住宿和餐饮业 | 19,774,822.00 | 11.32% | 10,687,260.25 | 7.64%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340,000.00 | 0.19% | 200,000.00 | 0.14% |
房地产业 | 60,000.00 | 0.03%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358,109.55 | 0.78% | 150,000.00 | 0.11%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27,781.38 | 0.42% | 1,500,000.00 | 1.07%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0,402,387.74 | 23.12% | 38,225,451.92 | 27.34% |
教育 | 430,000.00 | 0.25% | 1,500,000.00 | 1.0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50,000.00 | 0.09% | 250,000.00 | 0.18%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94,981.56 | 0.34% | 1,650,000.00 | 1.18% |
个人 | 22,514,553.92 | 12.89% | 19,250,618.45 | 13.77% |
小 计 | 174,720,413.61 | 100.00% | 139,824,383.82 | 100.00%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9,251,567.25 | 7,500,000.00 | ||
合 计 | 165,468,846.36 | 132,324,383.82 |
(4) 逾期贷款(按担保方式)
项 目 | 期末数 | ||||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 | 逾期90天至360天(含360天) | 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 | 逾期3年 以上 | 合计 | |
信用贷款 | 246,857.86 | 913,138.70 | 1,159,996.56 | ||
保证贷款 | 3,742,223.16 | 58,804.22 | 1,339,333.92 | 5,140,361.30 | |
附担保物贷款 | 10,299,749.61 | 3,218,994.83 | 13,518,744.44 | ||
小计 | 14,041,972.77 | 305,662.08 | 5,471,467.45 | 19,819,102.30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逾期1天至90天(含90天) | 逾期90天至360 天(含360天) | 逾期360天至3年(含3年) | 逾期3年以上 | 合计 | |
信用贷款 | 429,924.89 | 377,739.25 | 42,219.11 | 849,883.25 | |
保证贷款 | 4,285,059.10 | 74,402.80 | 3,930,354.26 | 8,289,816.16 | |
附担保物贷款 | 6,843,591.21 | 49,901.50 | 69,743.41 | 6,963,236.12 | |
小计 | 11,558,575.20 | 502,043.55 | 4,042,316.78 | 16,102,935.53 |
(5) 小微贷款
类别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小型企业 | 15,402,507.78 | 17,138,186.47 |
微型企业 | 21,904,847.79 | 13,968,453.48 |
个体工商户贷款 | 16,624,015.53 | 21,333,347.05 |
小微企业主贷款 | 3,406,741.95 | 380,000.00 |
合计 | 55,317,893.83 | 52,819,987.00 |
(6) 贷款损失准备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期初余额 | 7,500,000.00 | 3,905,163.57 |
本期计提 | 1,751,567.25 | 3,594,836.43 |
本期转回 | ||
期末余额 | 9,251,567.25 | 7,500,000.00 |
其中: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6.2.2流动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负债到期时没有足够资金偿付负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因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和到期日不匹配而产生。本公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由负责合规及资金的人员管理,负责按监管要求计算、管理流动性情况并将数据上报当地监管部门。并对现金流量进行日常监测,维持适当水平的高流动性资产。
本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同业拆借、向央行借款,为贷款提供资金。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遵循银监局流动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本公司支付义务并满足贷款等业务的需要。
6.2.3市场风险(包括货币风险和利率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状况变化对未来收益、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造成的潜在损失。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的一般或特定变化对利率、货币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敞口头寸造成影响而产生。市场风险可能影响所有市场风险敏感性金融产品,包括贷款、存款、拆放、证券以及衍生金融工具。
6.2.4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财务状况受影响的风险。银行业务利率风险是本公司许多业务的内在风险,产生利率风险的因素包括合同到期日的时差,或资产负债重置利率。而持作买卖用途利率风险主要来自资金业务的投资组合。
本行的人民币业务主要在中国境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厘定利率进行贷款及存款活动,目前人民币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本行对人民币利率风险自身不能控制,本公司在经营中会对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利率水平进行适时分析和预测。根据预测提前调整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的结构和期限,降低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风险。
6.3 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主发起行—西宁农商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在主发起行党总支的领导下,我行坚持主业,回归本源,为乐都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优良便捷的金融服务,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主要围绕“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业务基础,提高风控水平,稳健发展各项业务”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依托,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全员素质,加快构建我行经营格局,积极探索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6.4 小微企业发展概况
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也是我行作为一家村镇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实体经济的政治任务。我行成立以来立足当地经济,坚持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优先发展战略,注重业务创新,破解融资难题,积极拓展小薇企业信贷市场,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稳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建设,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围绕“两增”目标,确保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行贷款余额17472.04万元,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52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27%,贷款户数较年初增加414户。
※7监事会工作报告
7.1 2021年工作概述
2021年,本行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本行《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维护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利益出发,围绕股东大会确定的工作重点履行各项职责,为全行合规经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2 2021年工作重点
充分发挥和履行好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建立监事会对本行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摆正位置,尽职、审慎履行职责,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干预决策和经营活动,提案或质询通过正当渠道沟通,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和监督意见;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监督行为,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要经营业务、关键管理环节以及重要经营部门的监督检查。
※8 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
项 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一、营业收入 | 7,926,065.53 | 8,802,393.30 | |
利息净收入 | 1 | 7,676,157.68 | 6,845,532.17 |
利息收入 | 11,895,792.86 | 10,698,853.37 | |
利息支出 | 4,219,635.18 | 3,853,321.20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 | (26,754.20) | 8,014.73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61,551.12 | 50,581.03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88,305.32 | 42,566.3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 | 1,948,846.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 | |||
其他业务收入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4 | 145,970.70 | |
二、营业支出 | 11,907,593.34 | 12,296,647.64 | |
税金及附加 | 5 | 27,618.05 | 14,428.59 |
业务及管理费 | 6 | 10,128,408.04 | 8,687,382.62 |
资产减值损失 | 7 | 1,751,567.25 | 3,594,836.43 |
其他业务成本 | |||
三、营业利润(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81,527.81) | (3,494,254.34) | |
加:营业外收入 | 8 | 166,787.32 | 5,64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00.00 | ||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63,195.86 | ||
四、利润总额(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1,544.63) | (3,488,614.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9 | 121,566.54 | (567,375.2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73,111.17) | (2,921,239.0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73,111.17) | (2,921,239.0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大事记及其他信息
9.1 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形式顺利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二届八次董、监事会议。
9.2 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顺利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
9.3 2021年4月,本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乐都支行主办的“践行十九大精神 献礼建党华诞年”文艺汇演二等奖,为我行赢得了荣誉。
9.4 2021年5月27日,以现场会议形式顺利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
9.5 2021年6月、8月,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民和支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民和支行举办的征信知识竞赛三等奖、国库知识竞赛二等奖,为我行赢得了荣誉。
9.6 2021年9月7日,以现场会议形式顺利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二届九次、十次监事会会议。
9.7 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会议形式顺利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
9.8 2021年12月2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顺利召开了乐都三江村镇银行二届十一次董、监事会会议。
※10重要事项
10.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
事项。
10.2 本报告期无其他重大事项
※11 审计报告
本行 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按照国内审计标准审计,由注册会计师:李斌、杜娇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渝审〔2022〕724号”审计报告。
11.1 财务报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