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我行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的贷款范围及规则
调整范围: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一)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且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二)对于存量贷款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方式,如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的贷款,须向我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三)本次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二、批量调整利率的方式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客户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
(二)对于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于2024年10月20日(含)前,主动向我行申请办理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我行将按关于浮动利率贷款的规则进行调整。
(三)自2024年10月12日(含)起,申请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业务的客户,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办理。客户办理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2024年10月25日后,客户仍可申请办理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业务。如符合调整条件的,按照规则进行及时调整,新利率自调整日起生效。
三、温馨提示
(一)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办理。
(二)如有需要咨询,可关注乐都三江村镇银行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0972-8691678咨询,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