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保障征信方面的合法权益,提升征信服务质量。结合我行实际,特开通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现将我行受理渠道及流程通告如下:
一、受理流程
(一)异议范围:
信息主体认为本行报送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如贷款还款状态、逾期记录等)。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信息主体本人(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客户所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客户异议业务申请相关资料: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征信异议申请书、贷款还款凭证等
企业客户异议业务申请相关资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贷款还款凭证等
二、异议受理网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营业部 |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怡春路2号 | 0972-8691396 |
2 | 乐都三江村镇银行民和支行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丽都庭院59号 | 0972-8580915 |
我行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的20个自然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您。
温馨提示: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征信修复皆骗局,征信异议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反馈。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青海乐都三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